第1011章 收渣渣去

    谭大妈重重点头道:“那好,现在小七月和小六斤也长大了,他们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了,我就不跟你们一道去了。”

    谭三元应道:“好的,娘,现在家里的大酱菜坊才刚刚办起来,还需要人手,你就不用操心此事了。”

    谭大妈见着他如此说,心里十分欣慰,不知不觉,她的孩子们都能独当一面了。

    现在没有什么比这件事更令人高兴的了。

    待到午时,小七月谭七月二人已经收拾好了东西,因为本身就是回京城自己的家,所以带的东西并不多。

    谭三元带了一个车夫,和两个侍从,便一同上路了。

    新修的官道车马并不多,一路畅通,不出两天就到了京城的谭府。

    谭五贯和孟十一特地出门来迎接他们。

    小七月和谭六斤先后下了马车,朝他们二人唤道:“五哥,五嫂。”

    谭五贯连忙让下人帮忙去拿行李。

    自从谭大妈他们回去之后,因为府里的下人们有点不太听使唤,所以谭五贯和孟十一就把府里的丫鬟小厮都给换了。

    现在老谭家这里一共有二十多个丫鬟和小厮,当真是富贵人家了。

    “小七月,六斤,爹娘可还好?”孟十一领着他们进屋,一边走一边问道。

    小七月笑着回道:“爹娘可好了,天天忙得不见人影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笑道:“爹,娘,真是先闲不下来。”

    谭六斤在一旁附和道:“别说是现在闲不下来,我看啊,他们就算老得头发都白了,也闲不下来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捏着帕子捂着嘴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片刻后,三人来到了前院里。

    孟十一指着桌上摆放的桃子说道:“这些都是爹走之前在凤阳村里种的,长得可好了。”

    现在凤阳村地的地,已经被谭五贯打理成了谭家的庄子。

    现在庄子里都是村民们在种,种好后的东西,都会给老谭家。

    所以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自个去地里种菜了。

    小七月拿起桃子咬了一口,说道:“五嫂,这桃子真甜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笑道:“是啊,凤阳村这块地,还真是好地,种什么都长得好,里面不仅果子好吃,那麦子也比别人成熟得快一些,我们家现在粮仓都装不下了。”

    不仅装不下,现在运到封平村的那些也装不下。

    谭五贯和谭三元走进来感慨道:“以前我们小时候,吃个馒头都能开心好几天,现在却是麦子都装不下了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回头道:“要不,我们给二哥在铺子里卖一些?”

    谭五贯走到她身旁,坐下来,给谭三元倒了一杯茶,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说道:“二哥家在京城有好几个庄子,不缺我们这点东西,我们还是留着往封平村运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轻点头道:“也好。”

    她说完朝谭三元和小七月问:“三哥和小七月这回在京城要待多久呢?”

    谭三元喝了一口茶,回道:“等宁家的事情处理完之后,我们就回去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脸上渐渐满是失落,“我还以为你们回来了,就在这里住下了。”

    小七月笑道:“五嫂,你若是想我们的话,也可以回封平村看看我们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笑盈盈点头,大概猜得到,他们是想以后就在封平村安家,朝他们问道:“不过,三哥,小七月,京城要比封平村繁荣许多,为什么不就住在京城呢?”

    谭三元回道:“爹娘在这里住了快一年了,还是觉得封平村好,毕竟爹娘和我们都是在那里土生土长的。”

    孟十一他们大梁和这边的风土人情不一样,听了谭三元的话半懂半不懂。

    不过,她更不知道的是,将来的封平村可要比京城还要富庶。

    他们聊得正开心的时候,谭五贯突然开口说道:“三哥,六斤,你们听说一件事没有?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    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    也许他会收吧。

    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    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    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    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    “慢着!”

    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    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    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    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    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    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    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    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    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    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    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    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    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    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    “一二三……”

    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    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    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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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    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    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    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
    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
    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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