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

就连仙侠都还没有。
更别提盗墓笔记这种另类的题材了。
《盗墓笔记》一共有8部,分别是《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》,《盗墓笔记2秦岭神树》,《盗墓笔记3云顶天宫》,《盗墓笔记4蛇泽鬼城》,《盗墓笔记5迷海归潮》,《盗墓笔记6阴山古楼》,《盗墓笔记7邛笼石影》,《盗墓笔记8大结局》。
凌歌决定先连载《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》。
在这个世界上,目前小说网站并不多,最有名气的便是启点中文网了。
这里汇集了目前大部分的读者,最多的网文大神,被誉为新人作者的坟墓。
如今娱乐圈里,许多的电视剧便是来自这里的网文。凌歌之所以选择这里,最主要是因为这个网站的版权,是属于作者的。网站只能征得作者同意后才能将版权售卖,售卖的版权费则是跟作者三七分成。如果作者不同意售卖,那么网站便无权出售作者的版权。
这是凌歌最看重的一点。因为他知道,《盗墓笔记》最赚的绝对是版权费,而不是那点订阅。
凌歌来到书房,打开了电脑。
他先登陆了启点中文网网站,打开了作者注册界面。
起了什么笔名好呢?
看着注册界面,凌歌陷入了沉思之中。
想了想,他输入了一个笔名【君临天下】。
将来他可是要登顶娱乐圈的男人,这个名字跟他很配。
将作者账号注册完成之后,凌歌便新建了书籍。
随后,他便开始码起了字来。
"50年前,长沙镖子岭。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,所有人都不说话,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洛阳铲。
铲子里还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土,奇怪的是,这一杯土正不停的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,就像刚刚在鲜血里蘸过一样。"
.......
因为获得了“触手怪”天赋,所以凌歌的码字速度十分之快。几乎达到了2万字每小时的恐怖程度。
要知道,一般的大神级别的作者时速也不过是1小时5000字便已经顶天了。一些萌新可能只有1000字每小时的速度。
可是凌歌此刻竟然是2万字每小时。
他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的敲击,只留下一串串的幻影。
竟然是连肉眼都看不清他的手指的律动了。
最终,五个小时之后,凌歌直接码完了十万字。
这速度,简直甩那些大神级别作家N条街。
新建好第一卷《七星鲁王宫》后,凌歌直接上传了五万字上去。他用的是五千字一章的大章,所以上传了足足十章。
网文这种东西,需要排推荐,推荐之后再是上架。
所以现在还不是爆更的时候。
上传完五万字后凌歌便关闭了电脑。
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了,所以还得等待明天编辑审核。
恰好,明天国庆假期也过去了,编辑刚好结束假期回来。
晚上,凌歌做了一个梦。
他梦见他又回到了前世。
舞台上的主持人宣布,“年度最具影响力钻石唱片,年度最具人气顶流至尊天王得主是,凌歌。”
然后,在某德华,某学友等老牌天王的羡慕之下,他缓缓的上台领奖。
“谢谢大家,能够获得这个奖,我真的是意想不到。首先,我要感谢我的妈妈,然后还要感谢我的粉丝们。没有你们,就没有我的今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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